隆安律师事务所(香港)有限法律责任合伙是一家有着三十年历史的香港本地律师事务所,创始合伙人于九十年代初设立本所(前称:许林律师行有限法律责任合伙)。自成立以来,律所本着立足香港、依托内地、放眼全球的发展理念,在深耕香港本地法律服务市场的同时,还是首批获准设立内地代表处拓展中国业务的香港所。本所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合并更名,与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30多个城市的分支机构开展紧密协作。
律所有合伙人律师、顾问律师、注册外地律师、见习律师及法律助理等组成专业团队。除香港律师执业许可外,多名律师同时持有其他法域的执业资格,包括英格兰及威尔士、美国、澳大利亚、新南威尔斯和中国内地等,或同时持有中国委托公证人、国际公证人、仲裁员、香港特许秘书及公司治理师、专利代理人等专业资格。
我们秉承专业、细致的态度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,维护客户的利益。
我们鼓励全体员工,时刻关注并承担起对客户、家庭和社会的责任。
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,期望成为客户最值得信任的合作伙伴。
以真诚并友好的态度,关怀客户、关怀他人、关怀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