隆安律師事務所(香港)有限法律責任合夥是一家有著三十年歷史的香港本地律師事務所,創始合夥人於九十年代初設立本所(前稱:許林律師行有限法律責任合夥)。自成立以來,律所本著立足香港、依託內地、放眼全球的發展理念,在深耕香港本地法律服務市場的同時,還是首批獲准設立內地代表處拓展中國業務的香港所。本所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合併更名,與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30多個城市的分支機搆開展緊密協作。

律所設有商業金融部、爭議解決部、家事信託部、知識產權部、綜合事務部等主要法律專業部門,另設有公證服務中心、公司秘書服務中心,並與全球其他地區的律師、會計師、基金、券商、銀行等專業機構建立緊密合作聯盟,通過打造“專業部門+支援中心+合作聯盟”的專業服務體系,為境內外客戶提供包括香港本地及海外資本市場、私募股權與投資基金、跨境並購重組、香港本地及跨境訴訟與仲裁、家族財富傳承規劃與管理、信託設計與設立、知識產權全球化佈局、知識產權商業化運營等全面、立體、高效、優質的專業法律服務。

專業團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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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所有合夥人律師、顧問律師、註冊外地律師和見習律師及法律助理等組成的專業團隊。除香港律師執業許可外,多名律師同時持有其他法域的執業資格,包括英格蘭及威爾斯、美國、澳大利亞、新南威爾斯和中國內地等,或同時持有中國委託公證人、國際公證人、仲裁員、香港特許秘書及公司治理師、專利代理人等專業資格。

價值理念
專業

我們秉承專業、細緻的態度提供高質量的法律服務,維護客戶的利益。

責任

我們鼓勵全體員工,時刻關注並承擔起對客戶、家庭和社會的責任。

誠信

我們堅持以誠信為本,期望成為客戶最值得信任的合作夥伴。

關懷

以真誠並友好的態度,關懷客戶、關懷他人、關懷自己。